给宋联民律师留言

旭霖 发表于 2010/12/19 7:21:01
我与去年得了乳腺癌,老公现在要求离婚,有两处房产,一处118平米是4个人名字,我和他还有他爸妈,另外一处事96平米,我和他贷款买的,有一6岁女儿,他有暴力倾向,我生病后没在动手,生病期间后半年不管我了,晚上很晚回家,孩子基本上我带,我知道我的身体状况,但孩子最好给我,还有我必须有套房子.想问我能得套房子吗?
宋联民律师回复: 旭霖您好:首先希望您保重身体。118平米的房产,如果没有你们夫妻在出资上没有特别的贡献,则一般四人平分,你有权获得1/4的产权,一般是折返你补偿款;婚后的96平米房产,鉴于你的情况,可以争取。如果你带病之身仍有抚养能力,则抚养权也可以争取。
5550 发表于 2010/12/18 11:18:12
我们夫妻俩有共同财产50万的存款,还有2处房产,男方因长期与第三者同居,导致我们生活无法继续下去,我一直犹豫,但我的父母一直催我尽快离婚,我现在也想离婚。请问老师,我是无过错方,如果我提出离婚,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过错方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宋联民律师回复: 婚外过错和分割财产没有必然关系,但无过错方会得到适当照顾和倾斜。在有证据证明男方达到同居程度的情况下,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同时在起诉前注意收集相关存款证据,比如银行网点和账号。
归人 发表于 2010/12/13 23:49:04
请问:我与女方06年1月1日登记结婚,07年2月12日以女方名义购房,同年5月10双方做财产公证:该房为女方个人财产,由女方个人负责偿还银行按揭款。我们最近感情不和,想请问,如果离婚我是否有权主张,08年至今我和女方偿还银行按揭款总额的一半?谢谢律师!
宋联民律师回复: 严格地说,如果房产归于女方名下,则房贷亦属于女方个人债务,但在司法实践中,替对方偿还婚前房贷或婚后个人房贷的情况,法院的审判惯例是,判令受益方补偿对方按揭还款的一半。
委托律师 发表于 2010/12/12 14:41:44
律师好:我结婚一年,现在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我是去年10月结的婚。但我去年和弟弟合办了公司,今年1月份批下来的,请问公司的财产如何分配,女方有权分割吗!
宋联民律师回复: 即便是在婚前筹办公司,但只要《营业执照》是在婚后办理的,公司股权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如果你的注册资本是借的或是婚前个人的,则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法庭剔除。女方在理论上拥有公司股权或股权价值的一半,但股权分割时,你弟弟在同等价格和其他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风筝 发表于 2010/12/12 14:21:21
2006年我和我老公结婚后就有办公司的想法,婚后半年,我从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中各挑一个字作为注册公司的名称。在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时,公司名称下记载的出资情况是我和我老公各出资15万、35万,当时也未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出资属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
之后,公司的效益一直很好,固定资产也越来越多,往少说也有300万。2006年,我老公开始有外遇,想和第三者结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到了非离婚不可的地步,但就财产的分割事宜我和他一直处理不好,这里面的纠纷既包括公司股份纠纷,还包括房屋等问题。我老公提出对公司股份的处理应按登记注册的出资比例分,他享有四分之三,我享有四分之一;是这样的吗?我认为全部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各占一半。求律师帮助分析:
宋联民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公司”也就是股东只有夫妻二人的“夫妻店”来说,法院一般认为,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只是配合工商部门办理手续,不视为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时,公司股权原则上仍应均分,不受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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