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宋联民律师留言

清风随意 发表于 2011/8/7 17:25:15
我向法院提了起诉和我老公离婚。他说离婚的条件是向我要20万作为赔偿,可是他在平日里叶不给我们生活费的,对我们母子不怎么过问的,我想请问我需要付这笔钱吗
宋联民律师回复: 如果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客观存在,这种诉求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如果仅仅是所谓的“离婚索赔”且你不存在过错情形,无需支付。
傻子 发表于 2011/8/6 11:18:36
您好,宋律师 我老公跟我结婚两年多了 有一个女儿 可是在我带女儿的期间他跟别的女人同居差不多快一年 一直到前两个月他跟我闹离婚 并且在精神上给我很大压力 可是我跟他的共同财产不是很多 他说他咨询过律师如果法庭上离婚我得到的赔偿不到两万 我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宋联民律师回复: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客观现存的财产为限;如果你们婚后没有积累或者你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线索以证明你们有可观的积累,离婚时很难分割大额财产。
丫头 发表于 2011/8/3 18:15:50
请您一定帮帮我,你好,我现在的男朋友以前结过婚但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自己在抚养,那女的一分钱都没掏过,因为他们一直感情不和,后来彻底决裂,那女的一直在闹,甚至带的人去我现在的男朋友家闹,还打了他,后来那女的就走了被他家人带走了东西什么都带走了,也写了协议签字了说是自愿离开的,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她知道了又开始闹,说只要我们结婚,就跟我们同归于尽,说让我们一辈子都不好过,还把我们的照片放进空间里写的是贱人,到处骂。宋律师,我们不是怕她,可他这样没完没了的骚扰,又不犯法,又影响我们,怎么办啊!请帮帮我们吧,谢谢你
宋联民律师回复: 该女方与你男朋友属于“未婚同居关系”,未领取结婚证故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可以径行提出分手并与你相识结婚;该女方如果把你们的照片放进某个网络空间并且会让不特定的人“观瞻”,该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至少侵犯了你们的名誉权,在法律上,你可以起诉。
笨笨猪 发表于 2011/8/2 20:15:46
宋侓师您好;我和我的老公感情已经破裂,在一起非常痛苦我要离婚他就是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宋联民律师回复: 如有必要,你可以经由正式的司法程序,并委托律师和对方进行协商、交涉、出庭。
麻烦小姐 发表于 2011/8/2 14:58:17
宋律师:你好,因感情不和、暴力倾向等多种原因和老公分居4年余,至今没有办离婚,请问一下能否请律师全权代理案件?包括上交诉讼请求?
宋联民律师回复: 婚姻纠纷案件具有特殊性,当事人原则上需要出庭一次;至于上交诉讼请求等程序性资料或手续,则是律师的份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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