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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还有什么费用?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7-22 19:46:28
离婚当事人面对无期的精神压力,宁愿花费钱财以求自己“安静地走开”。在咨询中,当事人除了上述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外,对于其他的费用还有哪些,往往也是他(她)们所关心的。其实,这部分开支一般都是可“忽略不计”的。
1、调查取证费。不要误会,这部分费用不是交给律师的,律师不另收调查取证费。但律师在查询相关资料时,相关部门可能是要收费的,因而该费用是交给相关的查询机构的,比如,调查房产信息,调查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向房产部门、工商部门缴纳数十元的查询费。
2、评估费。如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有争议的,又不愿意竞价争取的,往往就需要委托价格鉴定部门进行价格评估了,这部分费用往往根据房产价值按比例确定,一般也不是很高。
2、零碎杂费。比如打印费、复印费、往返费等。由于这部分工作主要是律师来做,因而当事人不需实际缴纳。
3、其他费用,比如当事人请假考察律师、配合律师调查、出庭等等的考勤损失费(误工费)等等。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