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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务部 离婚案件 律师收费标准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5-07 11:26:17

一、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以内

律师代理费:4000——8000元人民币,视案情难度确定具体费用。

二、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500万的部分:

按标的额的1%收取律师代理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价值500——1000万的部分:

按标的额的0.5%收取律师代理费。

四、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0万以上的部分:

按标的额的0.25%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涉外离婚:

1)涉外离婚6000元起。具体费用根据情况酌定。

2)如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一方在境外,须律师协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律师费为3000元(RMB)。

六、面谈咨询:

工作日来所咨询半小时内不收取费用,半小时外,收费300元。

非工作日来所咨询收费500元。委托人指定地点咨询收费500元。

面谈咨询费计入委托律师之后的诉讼代理费, 不重复收费。

七、起草离婚协议:

300——1000/份,根据复杂程度、争议财产数额来确定。

因一方反悔而未能登记,确需诉讼的,该费用计入诉讼代理费。

应当事人要求,律师所可指派专职律师陪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南京市区:300——500/次;

省内地区:1000——2000/次;

外省地区:2000元起。

八、律师差旅费收取标准:

1、南京市区: 500元人民币或实报实销;

2、江苏省内其他地区: 1000——2000元人民币或实报实销;

3、江苏省外,差旅费实报实销;

4、涉外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

九、协商收费:

上述案件均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及案件难易程度,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