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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务部 离婚案件 律师收费标准
类型:离婚必读 来源:本所 浏览 次 2008-5-07 11:26:17
一、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以内
律师代理费:4000——8000元人民币,视案情难度确定具体费用。
二、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500万的部分:
按标的额的1%收取律师代理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价值500万——1000万的部分:
按标的额的0.5%收取律师代理费。
四、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0万以上的部分:
按标的额的0.25%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涉外离婚:
(1)涉外离婚6000元起。具体费用根据情况酌定。
(2)如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一方在境外,须律师协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律师费为3000元(RMB)。
六、面谈咨询:
工作日来所咨询半小时内不收取费用,半小时外,收费300元。
非工作日来所咨询收费500元。委托人指定地点咨询收费500元。
面谈咨询费计入委托律师之后的诉讼代理费, 不重复收费。
七、起草离婚协议:
300——1000元/份,根据复杂程度、争议财产数额来确定。
因一方反悔而未能登记,确需诉讼的,该费用计入诉讼代理费。
应当事人要求,律师所可指派专职律师陪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南京市区:300——500元/次;
省内地区:1000——2000元/次;
外省地区:2000元起。
八、律师差旅费收取标准:
1、南京市区: 500元人民币或实报实销;
2、江苏省内其他地区: 1000——2000元人民币或实报实销;
3、江苏省外,差旅费实报实销;
4、涉外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
九、协商收费:
上述案件均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及案件难易程度,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婚姻法务部 宋联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