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婚姻律师网
[注册咨询]
[律所简介]
[律师随笔]
[婚姻杂志]
English
首页
经典案例
律师评案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财产纠纷
涉外离婚
婚姻知识
律师著作
律师风采——力争打赢每一场离婚官司!
判离与否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索赔
调解结案
财产纠纷
债务纠纷
抚养权/费
外遇赔偿
协议指南
协议风险
协议范式
协议纠纷案例
诉讼知识
调查取证
保全/执行
诉讼误区
委托律师
常见纠纷
婚房纠纷
股权/股票
同居理财
更多…
缔结涉外婚姻
涉外离婚技巧
涉外离婚案例
涉外婚姻法律集锦
结婚必读
夫妻权益
外遇取证
家暴维权
离婚必读
《离婚完全手册》
《离婚疑难千问千答》
《离婚经典案例及解析》
首页 》文书范式 》文章内容
离婚答辩状(真实案例)
类型:文书范式 来源:宋联民律师 浏览 次 2009-10-12 15:56:15
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周
**
,男,
1974
年
5
月
19
日出生,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
*
号
***
室,电话:
138139*****
。
就李
**
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原、被告双方于
1996
年
5
月相识相恋,婚前双方颇为了解,并于
1998
年
4
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特别是
2002
年前后,双方经充分考虑后,怀孕生子。
2003
年
9
月,儿子周
**
的出生,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结晶,是夫妻双方的感情进一步升华的体现!
虽然被答辩人在婚姻期间有对婚姻不忠、背叛答辩人的情况,但答辩人一直以家庭和孩子为重,既念及夫妻情分,更不希望家庭破裂影响孩子成长。
二、被答辩人对“婆媳矛盾”的陈述不实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婆婆对婚姻干涉太多,言行中不承认原告是儿媳,百般挑剔,而被告从中未起到很好的协调作用,以婆婆意志为主”。这纯粹是被答辩人的一面之词,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事实上,婆媳并无任何矛盾,只是由于被答辩人的偏执和猜疑,才造成她冷落答辩人家庭成员的情况。答辩人一直以自己的小家庭为主,以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为主,答辩人和自己的家庭成员也一直迁就和宽容被答辩人。
三、答辩人在家庭中承担了主要家庭义务
答辩人作为丈夫和父亲,一直认为自己毫无指摘!答辩人不仅将全部收入用于家庭开支,还忙里偷闲照顾孩子。近年来,答辩人一直早晚接送孩子上学,风雨无阻。这方面的证据,法庭可以向婚生子周**的学校调取。相反,被答辩人虽为人母,但在经济上,收入从未用于家庭,生活上,也从不直接照顾孩子,而是以孩子的外婆来取代自己的母亲之责。
四、双方并未分居
因夫妻双方一直无明显矛盾,且同居一室,因而分居二年的说法无任何根据,这一点,小区保安和左右邻居均可作证。
综上,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婚前感情融洽,婚后感情尚好,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虽然被答辩人犯有婚外情过错,但答辩人认为自己一直包容和原谅,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希望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此致
鼓楼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注】离婚答辩状,要写,但不一定要在开庭前递交,当庭宣读即可。
宋联民律师
办案文件(离婚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