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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庭前,你要注意哪些?

案件马上就要开庭审理了,作为当事人,你该注意哪些?

一、联系律师

作为你的代理律师,会收到开庭通知书。对于开庭时间地点,他是知晓的。当事人要做的是,征求律师意见,确定动身的具体时间。

如果律师与当事人对法院地点都不很确定,事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你作为原告而缺席的话,可能视为自动撤诉,开庭前准备得再充分,也派不上了用场。

二、联系证人

证人是事实的代言人,对于案件成败,重要性自然不用说。提前联系证人,让其做好出庭准备,并在律师的指引下,熟悉法庭问答技巧。

三、自己准备

首先是证据材料,以及个人证件;其次,对于法庭可能进行的调解,要清楚自己的基本立场,并准备好自己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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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风险——你知道多少?

离婚诉讼中,由于当事人自己诉讼行为不当,可能存在下列风险,并会产生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法律后果: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风险,这是民诉法上的“一事不二理”原则;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会导致本案不审理该部分请求的风险。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者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审计或评估、提起上诉,若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将导致自动撤回起诉(上诉)或者申请不予支持的后果。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4、不按时提供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该证据不得在法庭上出示,也不得在法庭上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可能导致不利或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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