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登记机关——相关信息知多少?
很多咨询者说,她(他)不大敢进民政局的门去离婚,“就像自己小的时候做了什么错事似的,很窘。”其实这真的没有什么。目前,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态度有明显提高,办事流程较为规范。当事人手续齐全的话,半个小时内即可完成所有办理离婚的手续。律师曾陪同许多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而,对婚姻登记机关有直观的认识。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是行政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它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场所内,一般分设“候登室(区)”、“婚姻登记室(区)”、“档案室”,各室(区)的醒目处都有指示牌;还悬挂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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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每个阶段的注意事项都很繁杂,且法庭的程序一般是不可逆的,它不会把你的失误推倒重来,低级的错误尤其是犯不得的,因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本文仅择要说明注意事项,具体案情,律师会具体分析。
一、起诉
离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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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理期限究竟有多长?
目前,内地还没有像北京、上海等地区那样,启动快速离婚程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离婚案速裁庭”。 因而离婚时,着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分步骤地严格按照程序走。
1、立案之后。律师替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后,法院有一个七日的受理期限。
2、开庭之前。要进行证据交换,证据交换期限可以双方约定,也可以由法院酌定,一般为一个月。在普通程序中,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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