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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如何收诉讼费?

    概念与原则——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诉讼费的一般原则是: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预交与撤诉退费——
原告起诉离婚,法院在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会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终法院依“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以及双方责任的大小,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案件受理费的50%。
    按件收费与按财产额收费相结合——
按国务院的新规定,离婚案件,按件收费,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增收0.5%;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地方性乱收费(不常见)——
另外,有些法院会以其他名目违规收取其他费用,这个数额一般高于受理费,标准也不统一。目前,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在收费方面还是比较规范的,很少出现“汽油费”、“办案费”、“差旅费”等乱收费情况;小一些地方的法院,就很难说了。
    可能补交诉讼费——
立案时,很多律师出于替当事人省钱的考虑,会将财产争议额控制在20万以下,但法庭审理时,如果因财产数额发生争议,超出20万的部分,仍要按比例补交诉讼费用,且法院通知补交诉讼费,也能表明承办法官的态度,即判离的可能性很。
    最终如何分担(两种情况)——
    离婚案以判决结案的,法院在作出实体判决时,会对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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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成本分析

    律师带着你,从成本的角度,看一看离婚。
    谁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呢,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第一句问候变成了:你离了吗?我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谁都能说出一堆离婚的案例。早在2002年的时候北京市就有一个统计,当年结婚的7万多对儿,离婚的呢,3万8000多对儿。离婚的比例是结婚的一半儿还多。民政部公布2005年全国离婚的有178万对儿,比上一年增长了6%。离婚的理由多了去了,谁都能说出一把血泪史。专家说了,家庭的破裂相当于企业的破产。那么破产清算的时候,离婚的成本有人算过吗?
    离婚成本之一:家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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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还有什么费用?

    离婚当事人面对无期的精神压力,宁愿花费钱财以求自己“安静地走开”。在咨询中,当事人除了上述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外,对于其他的费用还有哪些,往往也是他(她)们所关心的。其实,这部分开支一般都是可“忽略不计”的。
    1、调查取证费。不要误会,这部分费用不是交给律师的,律师不另收调查取证费。但律师在查询相关资料时,相关部门可能是要收费的,因而该费用是交给相关的查询机构的,比如,调查房产信息,调查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向房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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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国务院 最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81号国务院令,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八章五十六条,分别是总则、诉讼费用交纳范围、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诉讼费用的负担、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附则。
    《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但《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办法》明确,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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